公司社科专项结题相关事项的规定

公司社科专项结题相关事项的规定

根据《团队建设双支计划》(校发[2016]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科研究专项工作,特对专项结题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1-2年完成。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结题,请提交《公司社科研究专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予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2次。

2.课题研究成果应注明“公司社科研究专项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3.结题基本要求:(1)完成预期成果。(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课题组获得超过资助经费10%的后补助经费;项目主持人入选团队建设双支计划层次;项目主持人获准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资助;研究成果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要成果要报》或教育部《专家建议》或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登,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

4.结题材料要求:1)课题《公司社科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表》一式3份(含原件1份)。(2)课题成果及结题要求2证明材料3套(含原件1套)。(3)《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4)如研究计划有变更的,应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3份(含原件1份)。

5.结题受理时间:每年41-30日集中受理。

6.材料报送地点: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613室,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行政楼317室。

7.联系人:张海霞、叶素梅、向欣

联系方式:028-86293016,0835-2882422

该规定从2016年开始执行。

作者:     2018/11/30(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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