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类智库建议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认定细则
一、社科类智库建议报告
1.批示采纳标准:有领导批示的认定为批示采纳;没有领导批示,只有应用证明的不予认定。
2.级别界定:省部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算省部级;省级党委政府下属各厅局、部委下属各司局、地市级领导批示的算厅局级。
3.分值与奖励计算:同一个建议报告在不同级别获得批示采纳,可累计;同一级别间,省部级可累计,厅局级不累计。
4.认定起始时间:新修订《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和《教职工奖励办法》明确自2016年起执行,但2015年8月1日以来的全部奖励和部分业绩计分未执行,本着鼓励和倾斜支持的原则,其业绩计分和奖励认定起始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之前的不予追溯。
二、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指由省级主管部门专门组织会议对研究成果进行的鉴定,须提供专家鉴定意见和5人以上鉴定委员会专家签字名单;对国家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等项目结项鉴定(类似自然科学项目结项验收)不予认定。
2016年6月29日